2009/06/26 凌晨大約一點多,先是在噗浪上面看到pacer貼了一個連結,說他已經下訂買了DELL的螢幕...

[好康消息]DELL 20"全新LCD三年保固只要999含稅

 dell_
其實這段時間,DELL購物網站上商品全品項都是折價NTD7000元整

同時間在PTT內湖板也有板友PO出文章,接著去看八卦板、LCD板、NB-Shopping板全都處於紅爆以上的狀態!由於19吋的螢幕折價下來一台才500,所以大家都為之瘋狂。我本來還猶豫思索著我需不需要新螢幕,望著已經用了6年半且逐漸黯淡的17吋三鳥牌VP171b...

解析度1280*1024,可視角140°/140°,反應時間16mS,亮度typical 260cd/m2,對比500:1,輸出DVI+D-SUB

比較DELL 20吋2009WFP (當時網站價錢NTD1700)三年保固

解析度1680*1050,可視角170°/160°,反應時間5mS,亮度typical 300cd/m2,對比2000:1,輸出DVI,USB 4-port hub!(螢幕有USB hub插讀卡機等小東西很方便)

比較下來,這規格和價格真的殺很大,許多還沒睡的朋友都互相慫恿就刷卡衝了!當然我也是自己有需要所以就訂了一台。當時我也在內湖板17858 (文章代碼AID: #1AGxRSyk )的13樓推文寫:我猜DELL可能用折價券之類的方式來應付交不出的貨吧?
push
只能說這是我最近一語成讖(ㄔㄣˋ)最神的一次了!且看日後DELL的處理方式... (其實是根本不想交貨>"<)

 

另外請看今年一月在NB-shopping板很紅的DELL出包事件結果:Dell Studio 1537入手^_^y
(因為NB屬於高單價的東西,自然也沒有像此次眾多鄉民爆衝下單了)


其實200/06/12在馬來西亞的DELL也出過包!感謝pacer告知,引用PTT鄉民ikew的文章:
他在DELL官方的facebook看到一則留言,大意是某人於06/12買了DELL SP2208W這台螢幕,當時售價馬幣399,約台幣3700,數小時後此產品從網站下架,五天後消費者才被告知訂單已被拒絕,連個屁補償都沒有,當地許多消費者憤怒抵制,詳情請見此討論區
http://forum.lowyat.net/topic/1069517

 

補充一點我的個人觀感,因為以前設計過賣給DELL的VRM for AMD 4 CPU server,知道這間公司有多麼龜毛,產品應該要求很嚴格,這也是他貴的其中一項原因。另外也有在面板廠工作的朋友也透露以LCD來說,出給DELL的面板幾乎都是等級最高的!(以上只是表示:我還真的想要一台DELL的便宜螢幕啊 XD)

 

2009/06/26 在密集開會協商後,戴爾決定給予下單客戶折扣補償,但未說明折扣優惠有多少

2009/06/26 事發隔日下午新聞:【品牌】20吋螢幕賣999?看Dell電腦的危機處理


2009/06/27 接下來呢,看到這次個人認為算滿中肯的說法:消保官︰一訂數百台不應給補償

我也在這天的11:19pm終於收到DELL系統的自動回覆訂單

dell01

2009/06/27 錯價9小時恐賠億元 戴爾不認訂單!

另外也早有其他網友已經收到DELL拒絕出貨的河蟹信(河蟹是和諧的諧音,官方粉飾太平之意)
他訂了兩台2009W的螢幕,DELL發出此不負責任的紅字語氣:
「由於價格錯誤,此期間下的訂單將不被接受。」

我自己倒是完全沒收到這種紅字信。 

 

行政院消保會官網也出現消保官給DELL的建議:戴爾錯標價格引發爆購事件 

訂單第1台應按6月25日晚間11時起至26日7時止所標之價格出售(例如DellE1909W 19吋寬螢幕平面顯示器線上折後價NTD500),第2台以後則按公司更正後「線上折後價」(例如DellE1909W 19吋線上折後價為NTD4800),提出合理的階梯式折扣

如果戴爾公司對上開建議未展現應有誠意及具體回應,行政院消保會將洽消基會考慮提供法律輔助,請戴爾公司依訂單履約。至於戴爾公司有無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1條:「事業不得在商品或廣告上,....就商品價格…等為虛偽不實或引人錯誤之表示或表徵」,將移由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依公平交易法處理。


2009/07/02 中華民國消基會也提出對網友消費者的建議,甚至提供存證信函範本(右上角附件word檔)讓大家自行填空!美商戴爾股份有限公司消費者請注意!!

2009/07/02 PTT的consumer板開始出現集體訴訟團!文章代碼(AID): #1AJDFG2D (consumer),R: [問題] 現在消基會或消保會有沒有能做集體訴訟的? 日後此板陸續還有更多地區團不斷出現... 不過其中法條對我來說過於複雜難懂,所以並沒有花時間金錢去參加,也只能請熟稔法律且對此有興趣的朋友幫大家簡介看看了。


2009/07/04 我終於收到DELL官方寄來的河蟹信,表示會以很沒誠意的折價券1000元來了結這樁烏龍:
(聽說DELL對台灣的客服位於廈門,也難怪信中字體看起來怪怪的)
dell_mail_00

 

另外傳聞某線上遊戲(online game)公司CEO於事發當晚也下了數百台大量訂單,請看他後來刊出的抽獎廣告連結:

100台Dell 19吋液晶螢幕百元HAPPY購!
100台Dell 19吋液晶螢幕每台只賣100元!

其心態和用意為何,請大家自行推敲和思考了...

  

2009/07/05 因為當天凌晨看小王敗逃的比賽,有幸又目睹DELL賣的laptop再度出包的現場盛況!請看我當時在官網所備份圖片。(目前此購物官網已經被DELL關閉,直到發現真正問題原因以及有效預防措施完成為止)
http://configure.ap.dell.com/dellstore/nodata.aspx?c=tw&cs=twbsd1&kc&l=zh&oc=S720508TW&s=bsd&fb=1

原售價NTD60900的DELL筆電E4300,此時可以看到在處理器選項(應是選擇外殼顏色),Brushed金屬黑是原價,但是下面兩個Regal Red以及Regatta Blue竟然都是-NTD42342(折價)!而且這三種帶的CPU都一樣是Intel Core 2 Duo SP9400!
dell0705_

選了第二項後,果然總價折了42342,變成NTD18558,此時也合理顯示選回第一項要+NTD42342!
dell0705_1_

選了第三項後,情況依舊,總價還是NTD18558
dell0705_2_ 

 

精彩插曲,PTT鄉民「明瀚3C」事件,因為大量錯訂成沒標價問題的M6400型號,並且下單形成台幣3.6億元鉅額的訂單!詳情請見DELL又出包!大家都熟練DELL的「客製化PC」訂購功能了吧?有非常多PTT的ANSI圖畫惡搞圖,請仔細看完第2和3頁^o^ (感謝魚頭告知網頁版懶人包)
04DELL3C3_6_
圖片取自上述新聞網址


2009/07/06 在消基會與公平會壓力下,這次DELL一天就做出回應,折價券兩萬元:戴爾2度烏龍 總座道歉加碼折價券

2009/07/06 歹戲拖棚中:戴爾折價券兩萬 消基會仍不滿意


2009/07/07 是DELL,不意外~ 戴爾送2萬元折價券 網友嗆:還有賺

 

2009/07/09 下午收到DELL的超沒誠意折價券,我想自己清醒時,應該不會拿去用!(折完比去光華買同型號還貴)

dell_coupon


2009/07/29 戴爾標錯價補償不合理 北市府明開罰百萬元  市府將依照消保法第33條、36條及58條,「企業經營者提供的商品,有損害消費者財產之虞」,並且不改正,罰處6到150萬元不等的罰款。

2009/07/29 11:36pm 收到D311寄來的最新河蟹信,標題為「您的聲音,我們聽到了!」但感覺沒啥用處@@d311_0729

 

2009/07/30 消保官正式開罰100萬! 戴爾風波,郝龍斌:不改善就每天罰 台北市政府法規委員會主任委員葉慶元指出,先前市府曾建議戴爾公司,將商品依市面標售最低價格再打75折來彌補消費者,戴爾公司不接受,後來市府改建議依市售最低價打85折,戴爾仍堅持以額數不足的折價券作為補償方案,才對戴爾開罰。


2010/01/14 標錯價 戴爾勝訴不必低價出貨

承審法官 也是「鄉民

其中一位承審法官林呈樵在判決書中表示,自己忝為網路「鄉民」,發生標價錯誤事件當下,也參與此事件在Ptt、Mobile01等社群及網路論壇所引發盛況,親見諸多網友瘋狂下訂的「戰況回報」,認定下單者要求低價出貨無理由,判敗訴。林呈樵法官在判決中提及,此判決可能遭批是「為虎作倀」,但他是本於法律確信,戴爾網路標價、客戶下單屬「要約引誘」,要戴爾進一步表示承諾願出貨後,「要約」才成立。他也提醒戴爾雖勝訴,但若不改善消費模式,甚至苛刻對待消費者,讓人對戴爾形成財大氣粗、仗勢欺人的刻板印象,終將遭市場抵制及消費者反撲。

消基會認判決 保守落伍

消基會董事長謝天仁表示,這是一個保守、落伍的判決。法院對於戴爾的過失忽略不計,只追究消費者是否知道標錯,就風險分擔而言,並不合理。消保會消保官組組長吳政學表示,當初消保會要求,戴爾公司必須改善風險控管措施、提出補償消費者方案。後來戴爾公司提出的補償方案不僅消費者不滿意,消保會也不滿意。吳政學表示,對個案判決結果予以尊重,消保會現在重心放在請經濟部針對網路交易訂定「定型化契約應記載或不得記載之事項」,從制度面上防止類似消費糾紛再度發生。

法院判決書詳細內容

 

2010/07/01 經濟部訴願決定:戴爾網路錯標 北市府重罰合法妥當

針對戴爾公司於98年6月25日及7月5日兩度發生商品錯標價格,臺北市政府前依消費者保護法第58條規定,處分戴爾公司新臺幣100萬元罰鍰,戴爾公司於全額繳交罰鍰後,向經濟部提起訴願,經濟部於上週決定駁回戴爾之訴願,並認定臺北市政府重罰戴爾一百萬之處分,係屬合法妥當


將會不定期更新糟糕的DELL事件後續發展~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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